紫****基地暨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项目
澄清说明文件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公开招标的“紫****基地暨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项目”,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第1次澄清,内容如下: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5人。(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
| 2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达到开工条件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由中标单位提交预付款申请,待招标人完成财务流程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项目实行进度拨款,镇级报账,以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工程量认定为准。 项目竣工前验收,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0%。项目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镇政府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镇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提请县级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再提请审计单位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政府依据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结账。结账时,以镇级出具验收结论时间为扣留质保金起始时间,扣除质保金比例为施工合同签订的施工金额的 3%计算。工程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二年后,****政府复核验收无质量问题的,全额退还质保金。 | 1.合同签订后,达到开工条件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由中标单位提交预付款申请,待招标人完成财务流程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中标人须同步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按进度款分两次扣回,从第一次申报进度款时起扣,至第二次申报进度款时扣完,每次按预付款总额的50%扣回;预付款担保同预付款扣回时间同比例撤销。 2.项目实行进度拨款,镇级报账,以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工程量认定为准。 3.承包人按月报送进度付款申请及配套资料(工程量签证单、质量评定资料等),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确认结算金额后30日历天内,按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设计变更部分款项除外)。 4.承包人报送进度款时应同步提交工程量签证单、质量评定等相关施工资料;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当期进度款,待资料补齐后起算付款期限,不得以此拖延支付其他无争议部分款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现场清理完毕、档案完整移交后,双方及时开展结算工作。 5.项目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镇政府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镇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提请县级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再提请审计单位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经第三方审计审定后,在结算金额确认之日起30日历天内支付至第三方审计工程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二年后,****政府复核验收无质量问题的,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 |
| 3 | 质保金 | 11.质保金:扣留合同金额 3%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待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满后,经招标人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供质保金退还申请单,28 个工作日后,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 本项目关于“质保金的扣留及退还”统一调整为:扣留第三方审计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二年后,****政府复核验收无质量问题的,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 |
除以上涉及的澄清内容外,原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省**市紫**五峰街道红岩村物流园综合办公楼2楼
联系人:姚伟伟
电话:180****84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麒龙**塔31楼
联系人:谢会碧、穆佑芳、邹启飞
电话:138****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