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2025年农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第2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现对“三都县2025年农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现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原最高投标限价:以本项目施工结算审计金额为基础下浮0%作为施工最高投标限价。实际结算价=施工结算审计金额×(1-中标单位下浮率报价)。
现变更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仟零贰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玖元壹角玖分(¥****2919.19元);增加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为人民币:玖佰柒拾叁万零柒佰柒拾叁元贰角叁分(¥****773.23元)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进行更改,具体内容详见更改后的招标文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4月28日。
本次变更满足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故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