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的**省**至**(黔桂界)高速公路(附属工程)LHFS标水电劳务分包已于2025年4月3日14时30****中心9楼会议室开标评标,****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经相关会议决策,现公示下列内容:
序号 | 投标人 | 报价金额(万元) | 综合评分 | 备注 |
1 | **** | 54.51 | 81.87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公司 | 54.89 | 81.14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达****公司 | 55.05 | 80.5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9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集团****办公室(电话:0851-****3431) 投诉。
招标人:****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8247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集团****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