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地址:州省黔****中学内部
调查单位:**近距****公司
用地概况:****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省黔****中学内部,**清江路居民区,****档案馆、幸福社区及清江豪庭小区,****小学,****中学。地块占地面积2289.35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08.444971°,N:26.743118°(国家2000坐标系)。
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原为农用地,于2024年开工建设。农用地转用后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变更前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耕地,现状用途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中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3教育用地)。
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教育用地。规划用地类型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 号)中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4教育用地-080403中小学用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A公共管理与****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须对变更用地性质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后文调查得出,地块使用历史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按照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公示内容:土壤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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