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县土城景区五一节“醉美土城﹒声动山河”音乐节文化服务事宜,拟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完成人员组织、节目创排、演出等服务事项。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土城景区五一节“醉美土城﹒声动山河”音乐节文化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一)演出时间:5月1日至5月5日,每天(白天和晚上)共两场,每场不低于2小时,五组乐队(含乐手、歌手)。
(二)演出地点:**县土城景区
(三)演出内容:不得有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违反意识形态、公序良俗的节目,建议每场用民谣、国风、摇滚等不同风格展示。
(四)驻场演出:不低于三支省内外****乐队(持续演出五天)。
(五)特邀演出:****乐队(每组演两天)。
(六)舞美、****乐队演出用,且至少提前2天入场。
(七)演出服务:
1.服从本次活动总体安排,提前到位;
2.演职人员演出费用及往返交通等。
五、费用预算:最高限价36万元,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取消本次磋商资格。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六、供应商的资格
(一)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需具有从事文艺节目创排经验,有较多较好演艺**、能快速整合组建队伍并高效按照甲方要求排练并演出。
七、提交资料明细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县土城景区五一节“醉美土城﹒声动山河”音乐节文化服务项目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相关业务业绩证明1份以上。
(四)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盖鲜章);若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盖鲜章)。
(五)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且密封报送。
(六)资料提交可以邮寄至我局。(地址:****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1****8682)。
八、采购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审。
(一)资料完整情况占比40%:供应商需按公告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如资料不合规、不完整直接取消竞争磋商资格。
(二)报价占比60%:按可量化单项价之和确定各供应商报价分数,排名分差根据参与报价单位数确定,总分差≤20分。
(三)评审组根据以上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九、递交相关文件开始、截止时间
1.递交相关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4月10日
2.递交相关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
3.竞争性磋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后另行通知。
十、本****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其他事项
(一)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方法:****文化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中标人的报价单、项目总结报告及合同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服务内容后,经采购单位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凭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正规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
(四)若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成交方与采购单位自行合同约定。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1****8682
地址:****办公室
****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