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对于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实现阳光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本规划的调整方案向社会予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二、公示地点: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公示主要内容:
地块区位:调整地块位于**县**,属于《**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2030)》范围内,地块编号为****号地块,总面积为:35271.51平方米。
拟调整内容:****号地块(原《**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2030)》中的GZF-05-10号部分地块)拟调整建筑限高。建筑限高由≤100米拟调整为≤80米,其余指标均不变。
四、公示时间:30日(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10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q.com。
2.书面意见邮寄地址:**省**县******局空间规划股,邮政编码:562200。
3.联系电话:0859-****280、0859-****377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1. ****号地块区位图
2. ****号地块用地范围图
3. 调整前后规划管控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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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
1. ****号地块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