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522632**** | 宗地总面积:1184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县**新区长虹路与28号规划道路交叉口西南侧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容积率≤1.6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50.0 | 绿化率(%):5.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4.0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批发市场用地 | 11849.5平方米 | 一级 | ||
区位: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3280.31 | 估价报告备案号:****925BA0026 | 保证金:587.0万元 | |
起始价:587.0万元 | 加价幅度:5.0万元 | 挂牌时间:2025年05月04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4日15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1)土地用途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出让年限40年。 (2)宗地开发投资强度不低于3280.31万元/公顷(218.69万元/亩)。 (3)用地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严格按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等规范要求设置。 (4)建筑立面风貌严格参照地方少数民族建筑风貌控制,设计方案应提**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规划指标和规划条件以**县鼎力尚**侧地块一(522632****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为准。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存在非法倒卖土地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5月12日到****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5月12日到****交易中心(网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23时59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5月14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2632****号地块:2025年05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请携带CA锁提前半小时到****交易中心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2、本次挂牌地块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3、本次挂牌宗地申请人属于联合竞买的,报名阶段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
4、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我局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5、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6、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7、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且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报价后才能参加现场竞买。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古州镇**街9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交易中心)、吴女士(****)
联系电话:0855-****615、0855-****902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帐号:050********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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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