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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含汞废物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含汞废物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工业园张家湾工业小区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133****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