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集中供热项目供热专项规划、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单位采购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有****招****中心**集中供热项目供热专项规划、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单位采购,经研究,对本项目已发布的《采购公告》作如下修改:
原《采购公告》“第四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内容为: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执行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供热工程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供热通风与空调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现修改为: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执行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或供热通风与空调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采购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根据修改后的《采购公告》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投标活动。
采购人:****
代理机构:****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