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战略部署,锚定镇宁自治****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战略部署设、旅游产业发展、“五朵金花”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产业园区企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围绕市场紧缺工种的需要,有效整合社会培训**开展培训,全力推进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就业创业,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出一批优质的培训机构到我县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从自愿参加遴选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校中,择优选出具有社会信用度高、培训针对性强、培训质量高、促进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参与我县的培训工作。
遴选的机构必须具备无人机驾驶、缝纫工、制造业类、精品水果种植和管护类、旅游类、康养类职业专业(工种)的培训资质。
二、参与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省范围内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
(二)场地设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培训所需的实操设备,办公及附属用房达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有满足正常教学可容纳60人的教室至少4间;对寄宿生可提供基本的食宿条件;以上教学、实习、食宿、办公等场地用房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通风、安全通道等条件,符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有培训专业所需的实习场地,实习场地达到2.5平方米/人标准,实习设备已达机械加工类4人一个工位,其他专业2人一个工位标准;
(三)教师配备。培训工种涉及教师的资质证明材料,理论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实操教师具备该专业大专或中级职称以上或职业资格高级以上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培训机构每班要配备1名理论教师、2名实操教师,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
(四)促进就业。培训机构所开设的专业(工种)要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渠道或就业**伙伴,就业指导得力,培训后就业率高,后续跟踪服务到位或培训工种市场需求量大,群众需求度高;
(五)培训质量高。成立时间两年以上,有相关培训经历。熟练掌握省、市、县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遵守省、市、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省内**市外的培训机构在上一年度**省人社厅评估中取得优秀等次;
(六)资金保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先行垫资开展培训,并缴纳质量保证金。
**实行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遴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一)培训机构社会信誉度不高、教学质量不好、管理不规范的;
(二)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三)办学许可证年检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年检的;
(四)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的;
(五)挂靠、授权委托、转包分包、擅自分立的;
(六)未按时缴纳质量保证金的;
(七)不热心承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之前已在我县参加遴选并放弃**的培训机构。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
(二)所需材料
有意愿报名遴选的培训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书,内容要明确,包括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培训专业、培训能力、就业渠道等内容,纸质打印加盖公章。
2.办学许****学校公章)。
3.法人身****学校公章)。
4.培训机构设施清单、师资清单(加盖公章)。
5.近年已与人社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提供培训业绩清单并附影像资料,可作优先遴选考虑之因素。
6.培训后推荐就业的相关材料。
7.****学校管理制度,含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培训办法、培训就业措施等。
(三)报名地点
镇****服务中心19****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指导股。
联系人:吴竹庆,0851-****8383
韦修平,0851-****3191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进行网上公告,广邀培训机构报名参与遴选。
(二)资料初审。人社部门根据报名的情况,结合参加遴选机构的社会信誉、办学质量、开设工种和我县培训的实际需要进行初审,以促进劳动力就业为目标,本着控制数量、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进入遴选机构数。
(三)专家评审。****保障局组织评审组到各报名机构进行实地查看,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后,现场查看培训条件、培训质量、机构管理、教师资质、职业培训开展、经济实力等情况。根据现场查看情况,各评审组成员对各培训机构评审情况进行评分,结****学校办学社会信誉度好坏、培训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出拟定培训机构。
(四)会议研究。****保障局根据评审组评审结果,结合本县实际,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研究决定。
(五)网站公示。****人民政府网站及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为确保培训质量,****学校应缴纳培训保证金。质量保证****社会保障局实行专户管理,本****学校。如因管理混乱而拖欠培训费用或有违规行为的,人社局有权使用质量保证金进行支付。
(六)行文认定。对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定点培训机构,****社会保障局行文认定为**定点培训机构,双方签订**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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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