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环评编制工作,现将******市麦格乡谷坝当铝土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市麦格乡谷坝当铝土矿开采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市**市麦格乡麦西村谷坝当
3、建设性质:**
4、建设内容:矿山建设规模10万吨/年;建设露天/地下开采采矿工程及配套公辅设施。本次评价内容为矿界范围内先期实施的地下开采部分,露天开采部分另行评价。
5、原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市麦格乡谷坝当铝土矿于2015年9月******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231****8344),**面积:0.3241km2,开采深度:+1340m~+1250m标高,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万t/a,采矿证有效期为2015年09月至2025年09月。矿山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于2017年10月委托****编制了《******市麦格乡谷坝当铝土矿(地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于2017年10月委托**鸿豪矿产****公司编制了《******市麦格乡谷坝当铝土矿(地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经原贵****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取得了原贵****管理局《关于******市麦格乡谷坝当铝土矿(地下**10万t/a)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筑安监函[2017]126号)。
项目于2015年7月21****保护厅《关于对**市麦格乡谷坝当铝土矿(变更)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审[2015]77号),于2020年4月21日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
矿山取得建设批复后,由于相关工业场地用地手续未完善,导致未在建设期内开展地下开采基建工程,现用地手续已完善,但建设批复已失效,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现重新进行相关开采设计,本矿山属于**矿山。矿山前期对**地表适宜露采部分进行了开采,在南侧已形成长320余m,宽130-170余米的采空区,采空区最低标高+1296m、最高标高+1357m,形成宽30~40m,长80~120余m,高15~30m的高陡边坡,现已完成采空区土地复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距离项目场址2.5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市麦格乡麦西村高田组
联系人:汪艳
联系电话:135****0805
四、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花果园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50****4649 邮箱:****@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wyXMCykmNmytLsKxyZ0a3A
提取码:xqh3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反馈主要有两种途径:①可将意见表填写后扫描发至建设单位或者编制单位的邮箱;②电话告知。
七、公示时间(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