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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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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21 16:35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高端数****工厂建设配套项目;G655**至茂兰段公路改扩建工程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196 、0854-****920

传真:0854-****196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高端数****工厂建设配套项目

**-**县-濛江街道高镇村

****

******公司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县濛江街道高镇村****生产基地,地理坐标:东经106度40分19.240秒,北纬26度11分11.400秒,属于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占总投资的3.02%。

拆除老旧厂房,****结构厂房11188平方米,作为油漆喷涂车间、中心综合库房、机加工车间,置安生产设备;优化布局机加工车间(联合厂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环保等设施。改扩建后喷涂铸件产品18000t/a,机加工铸件及外协件产品4012t/a。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作业面、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易产尘物料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施工现场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过程中车辆不得超载,覆盖篷布;施工现场清理的渣土、建筑垃圾等及时运走。选择检验合格的设备和车辆,使用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加强通风换气。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浇洒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强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居民点,加强管理,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午休时间施工。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废油漆桶等收集贮存于厂区现有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喷涂车间的喷漆及烘干工序废气,收集后经4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化学纤维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4根18m高排气筒(DA008、DA009、DA010、DA011)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喷涂车间、机加工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化库、喷涂车间等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利用厂房隔声降噪,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全部返回铸造车间熔炼炉作为原料综合利用。漆渣、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化学纤维过滤棉、废机油及废油桶、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油化库及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废气排放事故、火灾爆炸事件及其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

G655**至茂兰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县-玉屏街道时来村、谁姚村;茂兰村尧朝村、洞流村

****管理局

**荔梵环境****公司

本项目拟建的G655**至茂兰段公路改扩建工程为二级公路项目。项目起于**省**县城边与时来路顺接并与毋敛大道形成的平面交叉,起点桩号为K0+000,起点经纬坐标为东经107度53分32.81217秒,北纬25度25分25.94280秒,路线沿老路向东布线,途经水尧、支农、水扒、瑶庆至终点茂兰与G655**茂兰至大土(茂兰至佳荣)段公路起点顺接,终点桩号K23+901.801,终点经纬坐标为东经108度03分50.17514秒,北纬25度23分41.13600秒,线路总长23.498km。项目总投资28488.49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占总投资的0.5%。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设立环境保护科普性宣传牌,明确生态保护职责,提高保护动物的意识,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坚决制止道路沿线的森林**滥砍乱伐、过量采伐等不良经营方式,保护和培育现有森林,防止趁修路之机大肆砍伐林木,在工程弃土、施工和房屋建筑等人为活动中,重视对现有森林植被的保护,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强化对现有森林的管理,严禁山火等。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开挖耕作层(表层熟土)的表土采用编织袋装填,并对表土临时堆场周边进行拦挡,防止水土流失,以备工程后期用作道路绿化及复耕用土。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场地应选择空旷、地表植被稀少的地段,尽量缩短临时用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线路经过良田路段,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防护措施加以防护,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施工结束后,立即对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整治利用,进行植被恢复或造田还耕,确保区域耕地的动态平衡。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施工区道路定期进行管理与养护,对进场道路和施工区道路进行硬化,使路面保持清洁。严格控制沥青的温度,减少沥青烟气逸出量,优化施工工艺,缩短施工时间,降低沥青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场地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分别设置一座25m3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及车辆出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作施工机械及车辆轮胎清洗,不外排。施工路段每隔1km修建一座5m3临时沉淀池,用于处理路基开挖、填筑、路面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等,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对粪污进行收集,粪污经收集后作为当地耕地耕种所需农家肥使用,洗手、等废水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减少跑、冒、滴、漏,避免含油污水的产生。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洞流河及沿途的季节性排水沟渠等地表水体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地表水污染。沿线邻近河流河岸100m范围、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以及取土和设置临时弃渣。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中降低人为噪声,应遵守作业规定和运输车辆管理,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特别是居民点处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等措施,对沿线超标路段(沙地、水尧小学、水尧村老场组、水尧村、塘鸭、洞流大寨、洞流村坡料组、敬老院、浪丙、打里、水扒村、终点居民点)临时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维修点。在K3+900左侧,K16+300右侧分别设置有一个弃土场,用于全线产生废弃土石方几建筑垃圾的弃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对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禁在不可用林地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占用的天然林和公益林,建设单位应按照林地审批程序,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林业主管部门批复要求及天然林和公益林建设相关规程、规范营造林地。

7.对**樟江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禁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入风景名胜区内活动,并安排专人对施工环境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施行定点分开堆放,定时清运,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运输车辆,减轻车辆运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约45m,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苗****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期在靠近生态红线的施工时,采取设置阻隔网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禁止越界施工。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送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并加盖篷布。项目物料堆场应缩短堆放时间,必要时设立围拦,同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以减少粉尘污染。

9.对临时占地区域保护措施

本工程沿线设置4处临时工程(2个弃土场、1个拌合站和1处施工管理营地),为防止水土流失,弃土场应设置截、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弃土时逐层填埋、压实,当弃土结束后,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栽种方式,采取当地常见的植物种类作为恢复绿化物种,促进该地植物群落自然演替,生态系统自我恢复的进程。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应加强实施公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以达到恢复植被、景观协调、保护路基等目的。强化公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监督工作,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加盖篷布,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通过在路段弯道处设置减速慢行标志,提醒司机减速,保护自身及动物安危等措施,有效减小运营期对周边动、植物的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收费站、服务区、加油站等附属设施,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通过道路两侧绿植吸收后,对周边环境较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收费站等服务设施,无生活、生产污水产生。路面径流通过道路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急流槽、盲沟等排水设施,将水排到路基外的天然河沟中,项目运营期路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敬老院设置通风隔声窗、路段设置禁止鸣笛警示标示,设置警示牌提醒减速行驶同时对夜间行驶车辆进行降速规定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服务区、收费站,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来往人员在道路沿线产生的垃圾以及车辆撒落的一般固废,由环卫工人将定期清扫后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泄漏的危险物质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