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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关于****金耳种植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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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建设方案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等文件规定,同意备案,特此通知。
一 、项目名称:****金耳种植设施农用地项目
二 、建设单位(个人): ****
三、建设地点:道真自治县大磏镇文家坝村。
四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0.0669公顷,其中生产设施用地0公顷;辅助设施用地0.0669公顷(分拣包装0.0669公顷)。
五、土地使用年限:自备案之日起至2035年3月3日止。
六、你(单位)的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备案的用途、面积及地点依法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影响人畜通行及沟渠、通讯、电缆等畅通,不得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七、设施农用地期满或你(单位)不再继续使用,由你(单 位)负责按土地复垦标准复垦土地。
八、该项目用地备案后,由文家坝村、******所、 ****中心做好设施农用地的跟踪管理工作。
****政府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