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加大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广,根据《**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经营主体2家,建****基地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事本地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
二、遴选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确定后,统一挂牌实施。
三、申报条件
1.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从事粮油、果树、蔬菜、茶叶种植、畜禽养殖的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满一年以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曾承担过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且效果良好的优先。
2.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基地规模在200亩以上,****基地在50亩以上;畜牧业生猪年存栏达到500头以上,牛年存栏100头以上,家禽年存栏1万羽以上;种养结合的综合性企业在200亩以上。
3.有良好的基础设施,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机具设备,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培训场所,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或有农业科研单位作技术依托。
5.能积极配合推广部门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引进和开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要符合产业政策,有较强的市场需求,能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化开发,从事农产品生产必须实行无公害或绿色、有机标准化操作规程,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致富。
四、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每个基地实施主体给予一定的补助经费,按实施进度进行拨付,经费从“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示范基地确定后,实施主体按照省级方案要求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补助****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土地租用及整理、田间管理小工费、田间记载数据小工费、小型农机具购置(不超过1万元)或植保飞防或农机具租赁费产品检验检测费,基地实训费、测产验收费,基地标牌、宣传费用等。课题任务完成后,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验收。
五、示范基地建设内容
围绕我市特色优势农业发展需求,建设2个“****基地”,****基地1个。基地要开展不少于1项以上的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进行新品种试验、新技术示范展示,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观摩活动,组织技术培训不少于100人以上,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3日
2.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且****基地遴选的,在申报期限内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需提供材料:申报表,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生产场地(办公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照片,征信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实施方案。
3.材料提交:
地点:****中心(火神庙59号)
联系人:王蓉,电话:0854-****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