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究同意,为盘活国有资产,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县2016****公司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资产(第二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资产处置人:****
二、处置原则
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处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处置房屋资产基本情况
处置房****人民医院对面,属**县2016****公司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内,为1号楼、2号楼第一层3、10、11号商铺,第二层1、2号商业,共计5间,建筑面积约2138.24㎡。详见附件《**县2016****公司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资产(第二期)处置明细表》。
四、处置方式
房屋资产处置采取先售后租,公开竞价处置的方式。
(一)销售。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单价为底价,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竞价出售。一个房号如只有1人报名竞买即视为购买人,报名竞买人可根据房屋资产处置公告的明确底价直接购买;同一个房号有2人以上(含2人)报名竞买则按程序竞价出售。同一房号既有报名购买也有报名承租时,优先出售,若出售不成功后再进行出租。具体详见资产处置须知和售租竞价规则。
(二)出租。按照本处置方案,采用出售方式进行处置不成功或没有报名竞买的,由报名竞租人按照房屋资产处置公告明确的租金底价进行竞价出租。一个房号如只有1人报名承租,报名竞租人可根据房屋资产处置公告的底价直接承租。具体详见资产处置须知和售租竞价规则。
(三)第一轮公开竞价处置后剩余的资产不再实行公开竞价处置,由资产处置主体按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或2025年2****建设局、县财政局****小组****商铺和商业门面进行租赁价格询价确定的价格直接进行处置或者由资产处置主体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
五、付款方式及优惠
(一)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凭《竞买成交确认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按不低于总房价款的50%交纳购房款,全部购房款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竞租人竞租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凭《竞租成交确认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交,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开始租金逐年涨价,涨幅为3%,最低租赁期限为5年。
(二)优惠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已付清购房全款可享受房屋总价款的9.5折优惠。承租无价格优惠。
六、报名须知
(一)竞买或竞租人在竞买或竞租前有权充分了解竞买或竞租房屋的位置、面积和当前的现状,未了解而参与竞买或竞租者,视为已了解和接受房屋现状。报名至竞买或竞租结束前,竞买人不得撤回竞买或竞租,竞买或竞租人之间不得恶意串标,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建设局不予退还竞买或竞租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参与竞买或竞租活动结束后,未竞得人的报名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个人报名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企业报名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书。
(三)报名保证金。竞买人须交纳报名保证金叁拾万元,竞租人须交纳报名保证金叁万元。竞买或竞租成功后,报名保证金直接转为购房款或租金。竞买或竞租未竞得的,按前款(一)处理。
(四)参与竞价或竞租人竞价入场时须提供竞价或竞租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8:30起至2025年4月2日下午17:00时止(时间为5天,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县三江镇六街26号楼农贸市场楼上****508室(龙昱臻)。
联系电话:0855-****717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9:30分开始,逾期未到现场参加视为放弃竞买或竞租。
(二)竞价地点:****社区六街26号楼****七楼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一)在报名期间需要到现场进一步了解处置资产情况的可以联系资产处置人****。
联系人:杨声普,联系电话:0855-****687 182****9450
(二)在报名期间需要政策咨询的可以联系资产处置人****。
联系人:龙续卿,联系电话183****2188
十、本次房屋资产处置事宜的解释权归****持有。
附件:**县2016****公司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资产(第二期)房屋资产处置明细表
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 出售竞价单价底价(元/㎡) | 出售竞价总底价(元) | 出租竞价底价 (元/㎡/月) | 出租竞价底价 (元/年) | 租金涨幅(第三年开始) | 备注 |
1 | 商铺3 | 92.73 | 23800 | ****974 | 80 | 89020.8 | 3% | 1号楼一层临街 |
2 | 商铺10 | 55.21 | 23300 | ****393 | 80 | 53001.6 | 3% | 2号楼一层临街 |
3 | 商铺11 | 60.87 | 23200 | ****184 | 80 | 58435.2 | 3% | 2号楼一层临街 |
4 | 商业1 | 1596.73 | 7000 | ****7110 | 15 | 287411.4 | 3% | 1号楼二层 |
5 | 商业2 | 512.7 | 7000 | ****900 | 20 | 123048 | 3% | 2号楼二层 |
合计 | 2318.24 |
备注:本次处置房屋实际建筑面积最终以不动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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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