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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遴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
环境保护验收单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文件规定,为确保****实施的玉屏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乡村**生态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标段(**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单位选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公司决定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单位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公示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项目管理机构(招标人):****。
2.项目名称及总投资:玉屏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乡村**生态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标段(**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总投资18143.07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
3.建设地点:**县亚鱼乡、田坪镇、麻音塘街道、朱家场镇、皂角坪街道、平溪街道、新店镇。
4.比选内容:玉屏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乡村**生态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标段(**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单位。
5.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要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内容,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工作,并将验收信息对外公开(公示)和在验收平台上备案。
二、报价方式
按照《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6号)标准计算后下浮65%,拦标价为9.1万元,报价为包干价。
三、报名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验收内容,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比选。
2.具有1名及以上注册环境评价师。
3.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在本项目比选期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有关行政****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业务的情形。
4.本项目不允许环境保护验收单位组成联合体名义参加比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参加比选。
5.本次报价超过拦标价视为废标。
四、比选文件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环境保护验收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注册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上用正楷字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注册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5)报价函;(6)投标承诺函;(7)近3年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二)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携报名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文件现场报名。本次遴选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参与比选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五、比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工程部对密封的报价文件进行统一保管,****小组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遴选,我公司择期组织会议,经会议研究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人。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
比选原则:本次环境保护验收单位遴选采取低价中标原则,价格最低者作为本次环保验收的**单位。
六、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2025年3 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县文****公司工程部(红花路51号)。
联系人:姚松平;联系电话:188****8940
七、有关事项
1.遴选结果将在**县文****公司微信公众号“玉屏文旅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比选公示无异议,签订相关合同。
2.**县文****公司对本次比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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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