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南州**市2024年兴泰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填写信息、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现变更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评标办法:主要管理人员:1.安全管理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管理工程师证书得 1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 0 分;2.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提供岗位证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书,以上人员证件提供齐全得 2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 0 分。现变更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需提供岗位证、初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书;以上证件提供齐全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无效标处理。 请各投标单位以最后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