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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威******公司承建的威**景秀家园二期(7、8、9号楼),该项目于2024年12月竣工验收并已交付使用,由威******公司提出退还申请,根据《******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1号)的规定,拟对威******公司承建的威**景秀家园二期(7、8、9号楼)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5.24万元进行退还公示,公示期间,若该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请被拖欠主体或被拖欠人员持有关凭证到威****服务中心举报投诉,我局将暂停退还并依法开展调查,公示期满若未收到投诉则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23日
联系单位: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7-****307
单位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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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