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高洛1#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洛1#加油站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高洛1#加油站位于******县高洛大道旁1#地块(**县高洛新区高寨村),项目总投资1320万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用地面积约2180m2,总建筑面积392.61m2,其中罩棚建筑面积223.82m2,站房建筑面积168.79m2;绿化面积200m2。本项目设置油罐(双层)3个,总容量120m3,其中40m3的92#汽油埋地储油罐(双层)1个,40m3的98#汽油埋地储油罐1个,40m3的0#柴油埋地储油罐(双层)1个,总有效容积为100m3(柴油灌容积折半算),加油岛3个,设置3台双油品四枪汽油泵式加油机,共12把加油枪,其中柴油加油枪4个(0#柴油),汽油加油枪8个(92#汽油4个,98#汽油4个);并设置2个充电桩。本项目销售柴油1000t/a、汽油1500t/a。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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