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信息
1.销售单位:****工会
2.地址:**省**市清江路229****工务段
3.联系人: 刁志远 联系电话:市电:0855-****165 手机: 152****6898
4.公告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3月27日
二、处置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废旧物资谈判销售计划
2.销售内容:见附件
3.参与谈判的回收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质要求:
⑴参与谈判销售的回收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在国铁采购平台统一注册并通过审核,具有报废物资(再生**)经营资质的回收企业,或直接利用报废物资进行生产经营的其他企业。
⑵回收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应出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
⑶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相关要求
1.销售方式:谈判销售。
2.本次废旧物资销售采用资格前审的方式,待资质审查合格后进行价格评审,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报价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
3.本次废旧物资销售分为1个包件。
4.所有废旧物资由回收商自行提取,在装卸、运输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回收商自行承担。
5.成交候选回收商应先全额支付所有货款,待销售方收到货款后由回收商到指定地点搬运货物。
6.成交候选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转移工作不能合法结束,转移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情况,回收商需将已转运的物资全数、原样交回销售方原转移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将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否则将追究成交候选人相关法律责任。
7.回收商可到现场了解以后报价,现场踏勘联系人: 刁志远 联系电话:市电:0855-****165 手机: 152****6898
8.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经评审合格后,以总价(含税价)最高为中选原则销售。
9.回收商提供的相关谈判资料由销售方留存。
四、回收商谈判文件内容及要求
1.谈判文件包含:加盖鲜章的谈判销售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受委托参加谈判的需有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书”必须一对一,同一单位对多人授权或多个单位对同一人授权的都视为无效。
2.《报价单》单独填写盖鲜章封存。《报价单》表格内“回收单位(盖章)”处,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应在后面空格处填写单位名称;《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3.谈判文件装订所载内容真实、可靠,提供虚假资料文件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参与谈判的回收商负责。
4.凡愿意参加本次谈判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7点前将报名表及资料交到**省**市清江路229****工务段****工务段****办公室), 过期视为弃权。
递交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以上两种递交方式地址:**省**市清江路229****工务段****办公室;邮编:556000 联系人及电话:刁志远 152****6898。
5.谈判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6.谈判地点:****集团****工务段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商在确定参加谈判前,应认真阅读谈判销售公告每一条款。
2.成交候****工务段指定生产现场收集报废物资时,自行负责处置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同****工务段劳动安全注意事项,不得影响生产现场工作秩序。
3.成交候选回收商除按通知要求及时收集、运转报废物资外,同时负责报废物资存放地区环境卫生的清理。
4.价格风险。回收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为降低风险,回收商应多做现场了解和调查),所报价格一经中标,价格不作任何调整,中标价格所有风险由该回收商自行承担。
5.回收商应当具备承担谈判销售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按照谈判销售公告的要求进行合理报价。
6.回收商由于对谈判销售文件阅读误解、漏看等所导致的失误由回收商自负。
7.回收商之间、回收商与谈判销售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不得排挤其他回收商的公平竞争,损害谈判销售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此次谈判资格,****公司规定对其进行评价。
8.回收商如对谈判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中标结果三天内,****工务段纪委提出,电话:085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