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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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县域内信息化服务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000S7项目名称:****购买县域内信息化服务
品目编号:P520********000S7001品目名称:****购买县域内信息化服务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广电网络多****公司
地址:**区数博大道**南路40号高科一号A栋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评审结果中综合分得分情况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我司完成网上投标及开标工作后,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收到网上开标大厅推送的评分信息,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我司综合分现得分为:63分。现就本项目采购活动打分情况质疑如下: 我司在得到系统推送的相关成绩后,再次仔细阅读了招标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的,同时仔细核对了我司上传至网上开标大厅的所有客观评分文件。按照评分办法及我司提供的相关文件,经我司测算,我司客观分完全满足本次采购文件中评分办法的相关条件及内容,我司对评审结果中综合分得分63分提出质疑。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我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请求:复核我司评审结果中综合分得分情况。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广电网络多****公司:贵公司2025年3月13日22时09分,****交易中心平台提交的项目名称:****购买县域内信息化服务(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司已于2025年3月17日收悉,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的答复:****小组客观评审得分进行了查阅,****公司投标响应文件中客观评审内容进行了复核,****公司提交的质疑函及相关附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客观分评审标准,贵公司不满足得分标准的评审项为“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评审项,依据评审标准“(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以****保障部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得6 分。(2) 实施人员:具备省级以****保障部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9 分。注:1.上述证书不得由同一成员重复提供, 重复提供不得分。2.上述证书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上述人员需提供2024 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贵公司所提供的人员经复核,项目经理未按要求提供“具备省级以****保障部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扣6分。项目实施人员中仅有项目实施人员黄万佳符合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具备省级以****保障部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均未按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扣6分,贵公司综合得分为3分。故本质疑事项不成立。****公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如对本次答复有异议,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之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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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493170975_313902111.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