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品名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质量指标抽检情况 | 安全指标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看样联系人 | |||||||||||
色泽 | 透明度(20℃) | 气味、滋味 | 加热试验(280℃) | 水分及挥发物(%) | 不溶性杂质(%) | 酸价(KOH)(mg /g) | 过氧化值(g /100g) | 溶剂残留量(mg /kg) | 黄曲霉毒素B1(μg /kg) | 铅(以Pb计)(mg /kg) | 总砷(以As计)(mg /kg) | 苯并(a)芘(μg /kg) | |||||||||
25X23 XJC 0326 01 | 菜籽油 | 400 | 散装 | ** | 浸出三级 | 2023 | 橙黄色 | 透明 | 具有菜籽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无析出物,油色变浅 | 0.01 | 0.01 | 1.2 | 0.079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0511 | 0.0042 | 未检出 | 七里塘库Y1油罐 | 饶鹏:151****1122 |
特别说明:
1.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粮食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竞得方不要求看样直接参与竞价的,视同对粮油质量无异议,履约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以粮油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
2.销售合同成交价为卖方罐内价,不含包装,如需在罐前交割交货时,板前费用为20元/吨,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按买方要求开具发票。
3.交割数量以卖方罐内实际出库数量为准(含油脚),由卖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按标的成交价收购,相应货款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4.中标方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
5.出库以卖方库点电子汽车衡计量为准。
6.付款期:买方必须在交易成交后10天内将货款分****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出库期:买方必须于成交之日起20天内将竞拍的粮油全部拉出卖方承储库点。
7.若买方未按时出库,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