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松桃苗族自****砂石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松桃苗族自****社区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面积为0.0968k,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深度:+515.0m~+415.0m标高,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开采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78万吨(30万m3/a)建筑用砂。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松桃苗族自****社区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方式:180****8799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博誉****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仁山街道唐家寨邓家安置区78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q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
下载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八、公示时间:本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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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