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2025年第一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澄清: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本招标项目 **县2025年第一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已由 ****运输局 以 荔交复〔2024〕27 号、荔交复〔2024〕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比例:100.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澄清为:本招标项目 **县2025年第一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已由 ****运输局 以荔交复〔2024〕27 号、荔交复〔2024〕29号、荔交复〔2024〕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比例:100.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原公告项目总投资:****000元;现澄清为:项目总投资:****000元。
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中,1.序号(17)尧庆至吉王安防工程原最高投标限价:10966.00元,现澄清为:109676.00元;
2.序号31董路组至董见组安防工程原最高投标限价:68533.00元,现澄清为:68553.00元;
3.序号46务平至塘莲安防工程原最高投标限价:4665.00元,现澄清为:46652.00元。
(4)因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调整,具体以最新澄清发布的招标工程量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5)原定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0时30分,延期至:2025年4月1日10时30分。
(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10时30分止(同投标截止时间)。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