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项目 澄清与答疑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交易中心网挂网招标《******(教学楼)项目》,现对该项目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及修改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37页: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28 分 阐述方案 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7 分 投 标 报 价 60 分 企 业 信 用 分 其他评分因素 分 细微偏差扣分 5 分 | 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20分) | 现修改为: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 阐述方案 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0 分 投 标 报 价 60 分 企 业 信 用 分 其他评分因素 分 细微偏差扣分 5 分 | 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25分) | 二、原招标文件第46页: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4分 | 好4.0~2.0;中1.9~1.0;差0.9~0.1;缺项为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环保措施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合计 | 28分 | | A4.2.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A。 现修改为: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4分 | 好4.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环保措施 | 3分 | 好3.0~2.8;中2.7~1.0;差0.9~0.1;缺项为0分 |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 2分 | 好2.0~1.7;中1.6~1.0;差0.9~0.1;缺项为0分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2分 | 好2.0~1.7;中1.6~1.0;差0.9~0.1;缺项为0分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 2分 | 好2.0~1.7;中1.6~1.0;差0.9~0.1;缺项为0分 | 合计 | 25分 | | A4.2.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A。 三、原招标文件第47-48页: 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职称与业绩 | 5分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满分2分; 2、项目经理能力: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如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总分5分) 注:(1)需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要求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件所示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由投标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不提供不得分; (2)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佐证。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2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得 2 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件所示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由投标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4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佐证,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7分 | | A4.4.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C。 现修改为: 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职称与业绩 | 5分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满分2分; 2、项目经理能力: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如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总分5分) 注:需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要求证件及职称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佐证,证件所示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由投标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不提供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3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得 3 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佐证,证件所示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由投标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4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佐证,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 2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得 2 分。 注:需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要求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佐证,证件所示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由投标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10分 | | A4.4.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记录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C。 四、原招标文件第49页: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 Bn )÷n×(1-F%) F---下浮值 F取值范围为 (1~8,或在1~8内确定一个区间),具体取 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远程/线下公开随机抽取(按0.5为一个抽取步距)。 B1 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F%)。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投标工程成本价≤有效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②偏差率计算公式 P=│Bn -J│÷J×100% 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 J–--评标基准价 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60-P×K×100 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 P--–偏差率 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 5 (5~7);Bn小于J时,K取 3 (3~5);Bn等于J时,K取0;按0.5为一个步距。 A4.5.1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分标准,分别对各项报价进行评分,汇总各项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D。 现修改为: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 Bn )÷n×(1-F%) F---下浮值 F取值范围为为 1~3(1、1.5、2、2.5、3)(1~8,或在 1~8 内确定一个区间),具体取 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远程/线下公开随机抽取(按0.5为一个抽取步距)。 B1 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F%)。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投标工程成本价≤有效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②偏差率计算公式 P=│Bn -J│÷J×100% 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 J–--评标基准价 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60-P×K×100 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 P--–偏差率 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 5 (5~7);Bn小于J时,K取 4.5 (3~5);Bn等于J时,K取0;按0.5为一个步距。 A4.5.1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分标准,分别对各项报价进行评分,汇总各项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D。 五、原招标文件第54-55页: 附件B:无效标条件 开标无效标条件 补充以下条款: 6.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分部分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的。 评标无效标条件 补充以下条款: 12.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的; 13.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4.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5.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除以上涉及的澄清及补充内容外,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以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 202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