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智慧路灯更新节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4次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三都县智慧路灯更新节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交易编号:E522********000DS001001;项目编号:****;需进行如下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变更为:①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设计负责人评分标准变更为: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8分,满分8分,不满足不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2日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24日09时30分;
5、 本项目缴纳保证金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24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