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科技园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12892.65万元
(5)建设地点:**省**县**镇岔路村
(6)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496354.13m2,总建筑面积:165505.27m2,门卫、接待:365.53 m2,饲料及工具房:3978.73m2,商品鹅鹅舍:85714.29 m2,种鹅鹅舍49798.67m2,储料房(饲料加工):3902.84 m2,配电房及发电机房:240m2,消毒房:660.00m2,管理用房:3141.24m2,育雏棚:10319.94m2、污水处理厂:1774.39m2,办公楼、食堂:1611.96 m2,宿舍楼:3397.68m2,蓄水池:600 m2组成,计容面积: 165505.27,容积率:0.333,建筑密度:32.52%,绿地率:39.18%,停车位一共有66个:其中货车停车位15个,小车停车位51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范先生;联系电话:0855-****96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范先生;联系电话:0855-****969
电子邮箱:****@qq.com
(2)寄送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地址:****经济开发区一横路
****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