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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0-522636-04-01-80772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宏国****集团****公司,****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省 ** **县 ****开发区 。 | ||||||||||||||
2.2 建设规模:1#楼办公楼改造、10#楼厂房**,以及相关配套管理设施和附属设施等。 | ||||||||||||||
2.3 标段合同估算价:316200元。 | ||||||||||||||
2.4 招标范围:**县风机配套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监理、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相关监理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0日 13时20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的权利,如果发现在评审过程中或评审完成后发现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审计报告等一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作不良记录向社会公布,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3、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若因投标人自****交易中心系统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电子锁解密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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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