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行政事业单位243项商业房地产20年租****人民政府****政府关于申请处置**县国有商业门面资产事宜的请示的批复(晴府函(2015)15号),批准进行租赁权流转,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及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县;
2.2项目评估值:3,082.24万元;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县境内莲城街道、东观街道、腾龙街道等地方的243处国有商业用房、合计面积24062.74平方米的房地产租赁权的流转出让。
2.4租赁权流转期限:20年。
2.5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要求对**县境内莲城街道、东观街道、腾龙街道等地方的243处国有商业用房合计面积24062.74平方米的房地产租赁权的流转出让,投资人(投标人)取得租赁权后,按要求开展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移交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在租赁权流转出让期限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5 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声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 2025年02月28日。
4.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地址:****政府院内****办公室,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153****0377),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报名并提供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03月3日16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的时间
6.1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4日10时。
6.2 各投标人应提前三十分钟,准时到达****二楼会议室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事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地址:****政府院内。
9.异议
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
地址:****政府院内
电话:153****0377。
10.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财政局
地址:**县天隆家园D三栋二楼
电话:0859-****30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政府院内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153****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