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项目编号:****,已于2025年1月22日0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96.26分
投标报价:****763.2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在2025年3月前完成施工内容,设备购置安装2025年5月前完**装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货物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85.30分
投标报价:****806.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在2025年3月前完成施工内容,设备购置安装2025年5月前完**装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货物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瑞达****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78.13分
投标报价:****810.8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在2025年3月前完成施工内容,设备购置安装2025年5月前完**装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货物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1月 23日至2025年1月26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投诉。
招标人:****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136****233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39****7368
行政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858-****035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