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区精铸航空产业PPP建设项目(一期)830#动力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 **市**区精铸航空产业PPP建设项目(一期)830#动力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区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市**区精铸航空产业PPP建设项目(一期)830#动力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位于**市**区产业园。****电站1座(包含1×20MVA主变1台、1×31.5MVA主变1台、无功补偿装置配置总容量为2×2400+(5010+2400)kVar、配电室等),主变为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AIS户外布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发生噪声、扬尘等扰民现象。做好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临时施工用地,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二)工程建设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电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项目运行时,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主变事故油池按照设计的容积、防渗要求建设,与主变下设置的集油坑管路连接正常,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泄漏的变压器油收集至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