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项目名称 | ********加油站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丹都街****检察院西南侧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荔梵环境****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区丹都街****检察院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为3424m2,总建筑面积为768.2m2(罩棚按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其中:1F站房建筑面积为206.6m2;加油罩棚投影面积为217.6m2;2F汽服及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394m2;充换电仓建筑面积为58.8m2;30m3卧式柴油罐(0#)1个,30m3卧式汽油罐(92#)1个、30m3卧式汽油罐(95#)1个、30m3卧式汽油罐(98#)1个,油罐总容积为105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