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交 公 示
项目名称 | ****训练中心****中心建设项目 |
采购内容 |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 |
采购人 | **** |
联系方式:马春辉 153****0123 | |
代建单位 | **博智工程****公司 |
联系方式:燕 翔 152****1533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4日17时30分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方式:谭倩 132****2931 | |
开标地点 | ******联通大道交通大楼5楼(**博智工程****公司)会议室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
投标报价 | 按《**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 号)下浮5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雄烽****公司 |
投标报价 | 按《**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 号)下浮39.0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投标报价 | 按《**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 号)下浮38.88%。 |
公示期 |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