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地块位于******办事处北苑社区彭家田,土地面积37.2673亩(24844.89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05212°,北纬28.****74444°。地块一直以来均为林地使用,因城市发展需要,该地块土地使用性质需要变更为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学校和农用地,共约有590户、1770人居住在此范围内。此外,在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学校和农用地,共约有4020户、12060人居住在此范围内。此外,在调查地块东北侧约732m处****医院,西南侧约819m****加油站。
二、结果分析和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在建设****之前一直以来均为林地,地块内和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二类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