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100MW/200MWh****电站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澄清通知(第一次)
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投标人按总价报价(单位为元)。
2.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定: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规定计取后下浮5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000.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暂定:参照《**省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版)计取后不下浮;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废标处理。
现澄清统一变更为:
1.投标人按总价报价(单位为元)。
2.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定: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规定计取后下浮5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000.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暂定:参照《**省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版)计取后不下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000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废标处理。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