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HGAZ(2023—2)地块土地开发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520********0050N已于2024年9月11日0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完成开标评标工作,****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009.69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7190.59元;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应当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石洪金;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贵252********06535。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弘****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7562.31元;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应当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田明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141********04682。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瑞达****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6909.20元;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应当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海浪;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贵252********2525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联系电话:158****7560)投诉。
招标人:****
联系电话:187****269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1****8769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